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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教材选用的管理,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和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现将2020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选用的教材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等考试相结合的教材,确保优秀新版教材的选用率达到80%。

2、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教育与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高职教学改革方向,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意识,

3、选用教材必须坚持严格的审批制度,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教材的选用。教材选用范围包括已正式公开出版的教材以及校内印刷教材、讲义,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同一层次的同一门课程采用同一版本、同一本(套)教材的要求。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各教研室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和订书目录,组织教师广泛了解与课程有关的不同版本的教材,并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报所在系部。

2、系部对各教研室教材选用申请进行审查后于11月18日将《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一)、《教材征订表》(附件二)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教材库李喜红老师处。

3、教务处将各系部的教材选用结果于12月5日前提交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

三、工作要求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所设置的需要由其他系部承担授课任务的专业课程,必须在11月14日前与课程承担单位进行衔接,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完成教材选用工作。

2、对本学期新用教材在审批表一栏中注明清楚,更换教材申请人要求填写《更换教材申请表》(附件三),并提供原用教材及拟用教材样本给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

3、教务处、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对未按时组织完成的责任人将追究教学管理事故责任。

   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一:教材选用审批表.docx

附件二:教材征订表.xls

附件三:更换教材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