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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关于2022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修范围

2020级在校学生大一学期成绩状态有下列情况的:

1.补考后仍不及格;

2.成绩状态为缺考、舞弊及取消考试资格

3.转专业未修读。

二、重修报名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47日,以系为单位组织学生填报《2022上学期重修报名表》(附件1)。

2.填报要求:学生根据需重修的课程,查询本学期课表,选择填报2021级开设的对应课程信息,填报时应优先选择与正常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课程重修选课步骤参照教务处下发的操作视频

3.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重修课程已不再开设,由课程承担单位为学生指定内容相近、教学要求相当且该生以前未修过的课程进行重修。

三、重修方法

1.跟班重修:2020级重修学生随2021级开课班级跟班学习,当正常上课时间与重修上课时间部分或全部冲突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允许其免听冲突部分的课程,免听学生应通过自学或上网课完成教学任务,并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完成课程作业。

2.组班重修:当报名重修同一门课程的学生超过25人时,学院开设专门的重修班,并委派教师定时、定点对重修学生进行授课,组班重修课程的教学课时数为原教学计划的三分之一。

四、考核评价

1.跟班重修的随2021级期末考试一同考试,组班重修的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前随堂组织考试。

2.跟班和组班重修考前由任课老师认定学生是否具有重修考试资格所有重修课程不计平时成绩,除转专业未修读课程的重修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其他情况的重修成绩合格60分记载。

3.学生自学考试的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直接认定为培养方案中的同类课程,考试通过的,可以免重修,重修成绩按自考通过的成绩记载。

五、具体要求

1.各系要做好重修学生的选课报名工作,于202247日前将《2022上学期重修报名表》上交教务处。

2.各系部要做好重修课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对重修学生的帮助指导。

3.学生未按时重修选课的,不得补选,未办理选课手续自行听课或修读的,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附件1:2022年上学期重修报名表.xls

       

            学生重修选课操作视频

 

教务处                                         

2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