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为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
2.提前考试须在6月17日前完成,期末统考在6月18日至19日进行。
二、组织与实施
1.期末统考安排:除《应用写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思想道德与法治(下)》《逻辑》外,各部门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个年级专业上报一至两门闭卷科目,并填报《期末统考科目汇总表》(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2.提前考试安排:除期末统考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考试。并填报《提前考试安排汇总表》(附件2)。
三、命题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课程归属组织相关教师命题,试题要求难度适中、题量合理、格式规范、不同专业层次的同名课要分别命题。
2.线下考试命题一律使用教务处下发的试卷模板(附件3),并确保试题格式符合制卷要求,参考答案必须与试题分开存档。线上考试命题均采用学习通平台。
3.线上线下科目均按ABC三套试卷命题,其中AB卷为期末考试试卷,C卷为补考试卷。AB卷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C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ABC卷之间重复率不得超过20%,试题内容与往年重复率不得超过30%。笔试科目AB卷题量不少于40个小题,C卷题量不少于30个小题,题量达不到要求的请提交书面说明。非笔试科目可根据教学大纲自行组织题量和题型。
4.命题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审查、系部主任审核,并填写《试卷审核承诺书》(附件4)。教务处将对上交试卷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5.各部门要加强对试卷命题及保密环节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内容,严禁将试卷带入教室或存放在公用电脑上,严禁简单套用旧试卷,严禁同一科目安排不同时段考相同试卷。
四、阅卷与登分
1.各部门要组织教师做好阅卷登分工作。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须由教师本人完成,严禁学生参与阅卷登分,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所有科目综合成绩占比默认为平时成绩30%、末考成绩70%。如需修改综合成绩占比,请填报《综合成绩占比汇总表》(附件5)。
3.阅卷登分工作请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阅卷登分应细致认真、避免漏登错登,无考试成绩的学生,请在登分系统备注栏选填“缺考”、“取消考试资格”或“舞弊”。学生成绩提交后不允许修改,若修改成绩请填报《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附件6)。
六、监考及要求
1.期末统考前教务处下发的监考名额配比,各部门应优先选派专任教师和兼课辅导员参加监考,监考人员不足时可以选派部门其他人员。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监考人员。
2.考试期间,教务处将成立巡考组,对考场安排、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巡查,各系部也应成立巡视小组,负责巡查本部门考试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把关命题环节、加强监考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系要组织学生召开专门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宣传和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遵纪守考、诚信考试自觉性。
3.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程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未交作业、未完成实训)达到1/3以上者,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4.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考生可参加下个学期开学的补考,成绩按补考实际分数计算。无故缺考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个学期的开学补考,只能参加毕业补考。
5.6月9日前,各部门教学秘书将试卷文档及相关考试材料收齐后交教务处203办公室,试卷文档要求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上交。
附件1:期末统考科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提前考试安排汇总表.xlsx
附件3:期末考试试卷模板.doc
附件4:试卷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5:综合成绩占比汇总表.xls
附件6: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