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学前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开学前10天内无疫情发生省(市、自治区)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可正常返校。
2.省外返校师生员工需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并在第一入湘点完成落地检工作,务必保证入湘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功能向社区进行报备。
3.开学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入境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与学校其他人员同住,密切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减少出行以及前往公共场所,必要出行全程佩戴好口罩,并在第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地不在学校属地的境外返回师生,要严格实施相应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5.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6.开学前10天内有发生社区传播疫情的县区、发生较为严重疫情的市州、大面积疫情流行的省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参照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8.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以及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均应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方可返校。
9.开学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10.对暂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主动向所在部门及学院防控办报备,建立台账掌握其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