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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基层司法行政  2026年1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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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
基于大数据建设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的研究
以重庆市Z县为例

重庆市三峡监狱  吴蓉波 韩宏

摘    要: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理念已经深入影响到各行各业。在调研重庆Z县的刑释人员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对刑释人员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和措施的不足,提出了将信息化技术与传统管理相融合,基于大数据建设“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实现对刑释人员“身”“心”情况的动态掌握和管理。

 

关键词:大数据; 动态管理; 云平台;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理念已经深入影响到各行各业。以“大数据”应用为代表的信息化技术正与各行各业进行融合。按照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司法系统正逐步实现指挥快速精准化、执法管理联动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普惠化、政务管理高效透明化等。[1]但作为司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刑释人员管理,不仅信息化的建设及应用滞后,而且理论上的探讨也较少。本文从刑释人员的管理模式和措施着手探讨基于大数据建设“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

一、刑释人员管理及信息化应用现状

重庆市Z县是重庆市刑释人员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一个县。刑释人员情况为:201×年接收668人,重点帮教38人,重新犯罪12人;201×年接收715人,重点帮教72人,重新犯罪39人;201×年接收713人,重点帮教51人,重新犯罪14人。截至目前,总计在册帮教人员3 000多人,安置率达到88%,帮教率达99%。重新犯罪率控制在重庆市司法局要求的3%以内。1

Z县司法局对刑释人员管理模式及措施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但同时也有其独特的创新性,其管理及信息化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各级规范的组织领导机构

Z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委设立了帮教小组。Z县司法局定期召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检查、督促、指导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并在年底对本年度重点帮教对象的去向逐个电话核实。

(二)做好有序无缝衔接

全面掌握重点帮教人员基本情况,确定帮教责任单位、责任人、帮教方案及帮扶措施。在重点时期、敏感时节,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管控、外出务工跟踪管理工作。各司法所提前对接收的每一个刑释人员做出详细调查,包括其家庭情况、将面临的住房问题、过渡期间必备生产生活资料、谋生手段、有无困难等,然后将调查情况如实跟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三)常态化走访帮扶

规范及建立刑释人员个人专档。村居综合治理专干每年必须要有不少于两次的走访帮教,并在刑释人员个人专档里作详细记载。若发现有情绪不稳、思想波动人员,应及时报告、走访、采取措施,预防其重新犯罪。

(四)安置帮扶多样化

广辟门路,积极为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一是联系社会各界联手帮扶;二是对刑释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尽可能推荐到安置帮教基地就业;三是借扶贫契机帮扶,如加入笋竹专业合作社,鼓励外出务工,发展个体养殖业等。

(五)心理帮扶创新

Z县司法局成立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为有需要的刑释人员融入社会生活、适应社会提供心理指导、情绪疏导,让他们尽快走入正常的生活中。

(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

目前同中国大多数刑释人员管理机构一样,Z县司法局在信息化方面主要采用了“全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另外,作为补充,Z县司法局还创新建立了各级微信群,分别将刑释人员、乡镇综合治理专干、县安帮办的人员加入各级群里。

二、刑释人员管理工作的不足

对于刑释人员管理工作来说,现有管理仍存在很大不足及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切实可行的管控和安置措施

司法局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牵头单位,只能做协调性工作,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管控和安置。很多人员在监狱刑满释放后不回户籍地,选择外出务工,有的家庭早已举家外迁,与户籍地已没有任何联系,Z县司法局在收到此类人员刑满释放的法律文书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对接帮教管理。

(二)刑释人员管理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刑释人员逐年增多,工作量大,很多地方的司法所“1人所”居多,且任务繁多。因为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导致工作深层次推进困难。

(三)刑释人员管理经费保障不够

以Z县为例,全县刑释人员常年保持在册3 000名以上,每人每年不低于两次进行走访帮扶任务,另外重点帮教人员还需要外出省份接人,这些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实际工作中,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走访经费、没有外出接人的相关费用,甚至连起码的交通费都不能保障,很难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现有的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现在,国内监狱普遍使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对刑释人员进行管理,但系统仅有信息录入、核实、帮教安置、信息查询及简单的分析对比等功能。这只能算一种简单的动态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程度也是微不足道的。

要应对刑释人员管理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仅仅依靠制度完善和机制建设,以及单一的信息技术手段、局部的帮教资源运用已经难以彻底解决问题、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刑释人员的管理必须顺应互联网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发展,依托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及借力于公安信息化应用的成果、第三方大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理念,建设“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实现现代信息技术和刑释人员管理的有效整合,使各地原本各自服务的管理通过云平台形成有机的整体,实现刑释人员管理的资源、技术和手段的“高共享、智能化”,达到真正的动态管理,这也是当前形势下刑释人员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必然途径。

三、“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建设

从资源利用及负载均衡、分布式计算与集中式计算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云平台。云平台可以有两种网络架构:第一种为“总中心—分中心—基层单位”,部级为总中心,各省为分中心;第二种为“中心—基层单位”与“中心—中心”相结合,各省为中心,各省组成云平台既相互连接,又各自独立。[2]目前后一种架构更适合,也更易操作,此架构中各省云平台独立对本省的大数据进行“云计算”,和其他省共享计算出来的有价值的信息,各地基层安置帮教机构通过专网以B/S架构方式访问本省的云平台。本文主要研究这种架构。

(一)基于大数据的刑释人员动态管理原理及特点

原理: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内的信息化技术直接或间接地跨越时空动态掌握刑释人员“身”“心”数据。“身”即个体外在表现,包括所在大致位置、身体健康情况、衣食住行情况、家庭成员状况等。“心”即个体内在表现,包括心理健康情况、情绪状况、心理意向等。并根据对所掌握数据的分析及预测、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及帮扶。

特点:这种数据的采取、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对人员的管理不同于监狱及社区矫正,比如社区矫正中通过强制要求矫正人员随身携带定位手机的管理方式,就不适用于刑释人员管理。它对刑释人员的数据采集以及管理都是非强制性的,而且更多的是通过管理来引导、帮扶、教育。

(二)利用现有的基础硬件体系

“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需要高性能的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等硬件体系支撑。各省(区、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监狱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以重庆为例,重庆市监狱系统近几年进行信息化建设,总建设投资上亿元的就有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重庆市单项工程)、全市监狱基础技防与“四防一体化”建设。经过建设,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各基层单位都建立了自己独立的中心机房,有包括本地的服务器集群、交换机集群、存储集群、不间断供电系统等在内的完备的硬件设备设施,并且各中心机房都与省监狱管理局专网光纤连通。这就具备了进行“大数据”“云计算”所需要的硬件体系。这些硬件体系建设时都考虑了冗余和扩容,所以可把硬件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或扩容部分出来,为云平台提供支撑。

(三)利用丰富的第三方数据

云平台需要大量的数据,并通过“云计算”形成大数据。第三方数据是大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第三方数据是指不由安置帮教机构直接得来的一切外来机构的数据,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公安系统的丰富的数据。如果条件成熟还可用淘宝、京东等商业机构的数据。

现全国遍布的安防智能设备能源源不断地实时上传各类数据至公安系统数据指挥中心,特别是基础人口信息的采集,可以做到全面、精确、及时。例如,2016年4月17日,一名外地入室盗窃前科人员刚刚进入遵义市,就触发了大数据平台预警,公安机关随后就通过多技术及多警种的特质特长、手段方法,从分析研判人员、车辆、电子、网络等要素轨迹入手,对预警对象进行了信息碰撞、视频调阅、鉴定比对、追踪锁定,及多维度关联分析、时空轨迹碰撞等工作。[3]

重庆市、广东省等省(区、市)的司法行政部门已能间接访问公安人口数据库,可对服刑在矫在戒人员的信息进行甄别、核实,做到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以后条件成熟后公安系统的其他类别数据库同样也可为司法行政部门提供间接支撑。

(四)建设网上安置帮教系统

网上安置帮教系统作为云平台的一个外延平台,起辅助和数据源支撑。针对刑释人员有心理、精神、经济帮扶的实际需要,通过这个系统满足需求、解决实际问题,让刑释人员主动积极地参与,从而也给管理者提供各类动态数据。整个网上安置帮教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网络心理咨询

用户可用手机注册或验证登录,也可不用手机注册而进行匿名登录。通过匿名上网所用运营商的ID可统计出这类群体在某区域的整体心理健康状况。以通过手机登录或验证比匿名登录能获得更全面、更具体地帮助来引导进行手机登录或验证,如可预约时间一对一语音或视频咨询。若登录的手机是刑释人员所用手机,则能为系统提供更精确的个体动态心理健康数据。

2. 网络求职

参照一般的求职网站,该系统可发布消息,浏览用人单位的消息,根据匿名或注册提供不同权限的服务。如注册用户可看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系统优先推荐等。通过宣传和多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来网上招人。

3. 网络信息共享

网上提供政策咨询、帮扶申请、论坛、各地安置帮扶机构联系方式等刑释人员需要的内容和功能。还可简化某些功能并提供相应的App,建立微信公众号及各级微信群等。

以上网络系统建设既能让刑释人员不受时间地域等条件限制得到帮扶,又能让管理者得到动态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个体大致所在位置、整体分布情况,整体或个体心理状况、经济状况、帮扶诉求、联系方式等。这些数据是使用者在参与过程中产生的,是自愿非强制性的行为数据。

通过刑释人员动态管理平台,管理者就能在非强制性的情况下运行信息化技术动态掌握刑释人员的“身”“心”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帮扶和管理。若近一段时间某手机注册用户名或匿名用户远远超出平均次数进行心理咨询或查看其发布的求职消息,网络安置帮教系统后端则会将这一情况作为数据主动推送至“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进入相应数据库,供以后作数据碰撞、筛选、分析等,以辅助管理者决定是否进行线下帮扶(根据电脑上网的ID或手机上网接入的附近通讯机站,辅助信息技术及公安的系统,可以了解使用者基本情况)。

(五)“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运作流程

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各监狱硬件资源的分布配置情况,将本省(区、市)的所有资源规划为一个大的虚拟“资源池”。从资源利用及负载均衡、分布式计算与集中式计算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组成各省的“云端”,各“云端”通过专网互联。“云端”之间可以共享及主动推送重要信息或数据。

各基层刑释人员管理机构作为“云”的具体使用者,只需要借助信息化输入终端向“云”提出需求即可。对于用户来说只需连接本省的“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云”根据使用者的角色、权限及需要,利用集成的专业工具将数据变为辅助决策的信息。最后将信息呈现于用户面前,并提供方案或诊断参考。

网络安置帮教系统的管理由县或区一级机构负责,系统后台对数据经简单筛选对比后产生有价值信息,单向传至“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数据库进行分类存储,作为云平台的大数据源。帮教系统的建设及与云平台的数据传输应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大数据时代,不断探索信息化技术与刑释人员动态管理的深度融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尽管本文只是对“刑释人员动态管理云平台”建设的架构和原理进行了研究,对具体的技术和建设细节涉及不多,但希望这种思考和建议可以对全国刑释人员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全文[EB/OL]. http://www. sohu. com/a/164910562_523492,2017-08-16.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EB/OL]. http://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7-01/12/content_5159174. htm,2017-01-12.

[3] 大数据为政法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EB/OL].http://www. fzshb. cn/2017/tt_0509/23993.html,2017-05-09.

 

注释

1此资料为重庆市Z县司法局内部资料。


作者简介: 吴蓉波(1973-),男,重庆万州人,重庆市三峡监狱科技信息科副科长。; 韩宏(1971-),女,重庆忠县人,重庆市忠县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