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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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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学习

我处学习《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

 

根据学院的安排,4月26日我处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学院出台的《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在这里,我处人员领会了学院章程精神实质,以下大家的认识和体会:
    学院章程是学院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的出台,是我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章程》着重总结和升华了我院的发展、办学性质和办学宗旨,彰显了学院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院各级组织和全院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学院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确立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管理”的办学定位,凝炼了“校局(校所)联盟”的集团化办学特色、“教、学、练、战”的一体化教学特色,形成了“德、能、行”三维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把握依法治国的时代脉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把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全国同行领先”的职业院校。

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章程明确规定了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 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章程》专门对教职工和学生,对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章程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显了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章程》是师生的权益保障书。《章程》规定,学院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明文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按工作职责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公平享受薪酬、保险及休假等待遇,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学生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权、组织和参加社团和文娱活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证书权、获得奖助学金权、申诉和诉讼权等权利。这些规定为教职工和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大家觉得每一位湘警职院人都应该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真正用《章程》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章程》成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行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学校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载体。我相信,只要将《章程》作为工作和学习的准则,以人为本,一切为师生服务,那么学院将会进入一个新的纪元,开创一个更加辉煌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