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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秋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关于2022年秋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2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材、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教材征订选用工作。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

2.确保质量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十三五”国规教材、省部级精品及获得省部级认定的优秀教材(附件1);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思政课教材必须选用国家统编“马工程”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材必须选2022-2023学年省统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程》(第八版)。

3.切合教学实际原则。所选教材须符合我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落实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须经课程承担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教材建设工作委员进行复查。

5.征订零库存原则。根据财务部门有关要求,从本次教材征订开始,按零库存原则征订教材,各部门要按实际用量填报教材及印刷品征订数量。在校学生人数可参考《2022年上学期区队及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2)

二、征订流程

1.5月27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对照下学期开课计划,组织相关教师填报《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3)。如更换已使用教材还需填报《更换教材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样书。

2.5月30日前,各部门上交《教材征订表》(附件5)及《更换教材申请表》,更换的新旧教材及初次开课征订的新教材还须上交样书。

3.教务处汇总全院教材征订表,并组织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对全院选用教材进行审查。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各教研室要相互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杜绝教材错订、漏订情况发生,确保教材征订工作按期完成。

2.不得使用挂名、包销教材,不得以岗位培训或考证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3.教材征订表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必须与开课计划中的代码、名称一致。

4.如教师使用的教材版本无变化,教师使用三年后,方可再领用新教材,请各系部如实统计征订表教材数量。


附件1:国家级和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材目录.docx

附件2:2022年上学期区队及学生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3:教材选用审批表.docx

附件4:更换教材申请表.docx

附件5:教材征订表模板-2022.4.11(改).xls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