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
发布时间:2019-07-11 08:11:08 浏览次数:24228次
部门名称 | 刑事司法系 | 岗位 | 主任 |
任职标准 | 1.思想政治表现好,责任心强,带团队能力强;2.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能力;4.具有3年以上教学教辅工作经验。 |
岗位职责 | 主持教学系全面工作。 |
工作任务 | 工作标准 |
1、主持本系全面工作, 负责全系教学科研的规划与实施。 | 组织制定本系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教研科研等工作的规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
2、负责教学计划与大纲制订。 | 审定所属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包括实践教学)和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
3、负责教师管理。 | 安排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业务进修、业务考核和聘任等工作。 |
4、负责队伍建设。 | 组织审核各专业学期授课计划和教职工人员工作量,制订并执行绩效分配办法。 |
5、负责教学资料。 | 组织各类教材、讲义、题库、实验实习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的编写、订购等工作。 |
6、职称初评与推荐。 |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
7、负责教研教改。 | 主持全系性的科研学术活动和教学方法及教书育人经验交流活动。 |
8、负责教学检查。 | 组织教研室活动和教学检查评估活动。 |
9、负责经费使用。 | 负责本系各项经费的使用。 |
10、负责思想政治。 | 负责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素质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11、负责学生毕业与就业。 | 负责学生毕业、就业等环节的相关工作安排与实施。 |
1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 负责全系党风廉政建设,为系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
13、其它工作。 |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