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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学副主任

部门名称

刑事司法系

岗位

系教学副主任

任职标准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责任心强,富有团队精神;2.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熟悉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相关行业锻炼或挂职经历;5.具有3年以上教学教辅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

分管系教学、科研工作

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1、教学日常管理

1、协助系主任布置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每学期专业开课计划,审核上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2、负责检查和落实各专业每学期的教材选定工作。

3、每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3次教学检查,并初审教师教学考核评价。

4、组织教师听评课,本人每学期随堂听课不低于8次。

5、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学评价。

6、协助教务处组织本专业期末考试,负责审查本专业期末考试试题。

2、教科研管理

1、制定系教科研规划,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督促科研进度,监督经费使用。

2、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学术交流。

3、专业建设

1、组织制定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

2、每3年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1次修订。

3、选用优质教师,开展课程标准建设、专业技能标准建设、技能题库建设。

4、组织编导特色教材与在线课程建设。

4、实习实训管理

1、协助系主任进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2、每月组织1次实习导师工作会, 判实习动态。

3、制定实训室建设规划,组织对新建实训室项目的论证、实施,审核实训室教学计划,每月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1次常规保养,每期末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报实训中心。

5、队伍建设

1、负责推荐本系教师的培训与行业锻炼、挂职。

2、参与对教师的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3、组织指导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6、其他工作

完成学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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