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教学副主任
发布时间:2019-07-11 08:15:33 浏览次数:25157次
部门名称 | 刑事司法系 | 岗位 | 系教学副主任 |
任职标准 |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责任心强,富有团队精神;2.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熟悉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相关行业锻炼或挂职经历;5.具有3年以上教学教辅工作经验。 |
岗位职责 | 分管系教学、科研工作 |
工作任务 | 工作标准 |
1、教学日常管理 | 1、协助系主任布置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每学期专业开课计划,审核上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2、负责检查和落实各专业每学期的教材选定工作。 3、每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3次教学检查,并初审教师教学考核评价。 4、组织教师听评课,本人每学期随堂听课不低于8次。 5、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学评价。 6、协助教务处组织本专业期末考试,负责审查本专业期末考试试题。 |
2、教科研管理 | 1、制定系教科研规划,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督促科研进度,监督经费使用。 2、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学术交流。 |
3、专业建设 | 1、组织制定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 2、每3年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1次修订。 3、选用优质教师,开展课程标准建设、专业技能标准建设、技能题库建设。 4、组织编导特色教材与在线课程建设。 |
4、实习实训管理 | 1、协助系主任进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2、每月组织1次实习导师工作会, 研判实习动态。 3、制定实训室建设规划,组织对新建实训室项目的论证、实施,审核实训室教学计划,每月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1次常规保养,每期末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报实训中心。 |
5、队伍建设 | 1、负责推荐本系教师的培训与行业锻炼、挂职。 2、参与对教师的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3、组织指导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
6、其他工作 | 完成学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