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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学干事

部门名称

刑事司法系

岗位

教学干事

任职标准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富有团队精神;2.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

协助系领导做好教学助理工作

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1、教学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1、每学期及时准确填报预订教材的清单交教务处,及时通知教师与学生领取教材。

2、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3、协助系教学副主任、配合教研室主任做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

4、根据各专业计划,协助系教学副主任做好下学期各年级的开课计划,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教师并上报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的报表填写、校对、收发、汇总。

5、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了解教师、学生上课的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调、停、代和补课手续。

6、协助系教学副主任,在学期中期上报下学期本系任选课的开设计划。

7、协助系领导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进度以及考场情况,做好教学评价的具体工作。

8、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报系领导,并反馈相关任课教师。

10、安排与统计教师听课、辅导答疑,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1、负责核实教师工作量,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和课时费的审核工作。

2、考试的协调与管理

1、协助教务处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2、将教务处批准的考试安排通知有关的师生。

3、收齐本系教师承担课程的考试、考查原始报表

4、按照学院考试制度的要求,负责办理本系承担课程的学生成绩变更。

5、负责安排本系承担课程期初补考、及时通知学生补考时间和地点

6、协助教务处做好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统考统测工作。

3、教学资料管理

1、管理本系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按要求整理和上报本部门的档案材料,协助领导做好清查工作。

2、负责教学各环节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保管、报送、归档。

4、其它工作

完成学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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